欢迎来到2024深圳国际体外诊断试剂展览会-组委会官网! 主办方官方
媒体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 媒体中心 >> 行业新闻 >> 浏览
媒体中心
行业新闻

菲鹏生物IPO折戟背后:偶发性业绩增长难走远,IVD企业为何成了上市“困难户”?

时间:2024/2/28 19:01:15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点击:

过会两年,菲鹏生物的上市之路最终以其主动撤回申请文件告终。

近日,深交所披露《关于终止菲鹏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会在审阅菲鹏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菲鹏生物”)创业板IPO文件的过程中,菲鹏生物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分别提交申请,主动要求撤回注册申请文件。

因此,证监会决定终止菲鹏生物发行注册程序,菲鹏生物也成为2024年第一家终止注册的创业板IPO公司。

作为一家聚焦于体外诊断试剂核心原料领域的企业,历经三轮问询,两次中止审核,菲鹏生物终于在2022年3月过会。但其2020年爆发式增长的业绩大部分得益于新冠检测业务,因此,其偶然性的业绩增长是否具有可持续性便遭到质疑。

值得一提的是,与菲鹏生物同年过会的多家核酸检测概念企业至今仍未登陆A股。此外,2023年至今,没有一家IVD企业成功登陆A股市场。

对此,万联证券投资顾问屈放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企业IPO首先要看其是否符合上市政策,其次要关注经营是否具备长期稳定性。不能因为短期时间性因素对利润增长贡献来判断企业长期发展。菲鹏生物近两年因为疫情监测主要供应商的原因导致业绩大涨,而伴随着大规模疫情监测告一段落,其业绩必然受到较大影响。而这也是国内IVD公司普遍存在的问题,也就直接影响行业内公司上市。”

2023年经营业绩出现大幅下滑

菲鹏生物是一家行业领先的体外诊断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主营业务为体外诊断试剂核心原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为客户提供体外诊断仪器与试剂整体解决方案。

2020年12月,菲鹏生物招股书获得受理,2022年3月公司上会获得通过,并在3月14日提交了注册申请。不过,此后近两年的时间里,菲鹏生物迟迟未能获批注册,最终选择在近日主动向证监会提交了撤回申请,引发市场较大关注。

招股书显示,2020年—2022年,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0.68亿元、23.32亿元、27.0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6.33亿元、14.76亿元和9.18亿元。而2018年、2019年,菲鹏生物收入分别仅2.21亿元、2.89亿元,净利润更是均未达到1亿元。

营收暴涨背后是彼时新冠疫情相关产品不断上升的需求量。根据招股书,2020年—2022年,公司来自特定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相关产品的收入分别为6.97亿元、16.10亿元、18.70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断扩大。

但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市场环境发生改变,菲鹏生物偶然性的业绩增长是否具有可持续性这一问题,始终被市场关注。

在最新更新的招股书里,菲鹏生物也坦言称,由于2023 年以来,特定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的检测需求大幅减少,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存在大幅下滑的风险。其表示:“从目前情况看,公司预计2023 年经营业绩将出现大幅下滑。”

“菲鹏生物此前因新冠检测业务带来了可观收入,但这种增长的可持续性随着疫情结束而在市场和监管机构中必然引发疑虑。撤回上市申请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和监管态度的必然选择,以避免因业绩波动而带来的市场不确定性和潜在风险。”对于菲鹏生物撤回创业板IPO申请,中国信息协会常务理事、国研新经济研究院创始院长朱克力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此外,中国企业资本联盟副理事长柏文喜向《华夏时报》记者指出,在提交IPO注册申请后不久,菲鹏生物内部出现了股权纠纷,这可能也是其最终撤回IPO申请的原因之一。

据招股书披露,2022年5月,原告周国荣、黄毅军向福田法院起诉陈正旭、鼎锋明道公司、菲鹏生物、崔鹏、雯博天津、刘强,原告认为众被告合谋而侵害了原告的投资权益,因此请求法院判令崔鹏将所持菲鹏生物19.08万股偿还给原告周国荣。2022年8月份,原告所有诉讼请求均已经被法院驳回,但此后原告选择了继续上诉,2023年5月19日,涉诉案件二审开庭,截至招股书披露时,二审尚未结案。

IVD企业为何成了上市“困难户”?

菲鹏生物冲刺IPO的同时期,核酸检测业务需求量的上涨为一众IVD企业营收带来暴涨,不少企业选择冲刺资本市场。此次菲鹏生物IPO失败,亦是IVD行业资本市场路途不顺的缩影。

记者注意到,与菲鹏生物同年过会的核酸检测概念企业还有康为世纪、达科为、致善生物、瑞博奥,除康为世纪成功上市外,致善生物、瑞博奥分别在2023年7月、12月撤回IPO申请,达科为自2022年7月创业板过会后至今也尚未登陆A股。

据统计,2023年年内,多家IVD企业终止上市。2023年截至目前,尚没有一家IVD企业成功登陆A股市场。

2022年11月21日,上交所、深交所同时发声,明确表示,高度关注涉核酸检测企业的上市申请,坚持从严审核,尤其是企业的科创属性和可持续经营能力,将坚守板块定位,严把市场准入关,审慎推进相关企业发行上市工作;2023年8月27日,证监会发布公告“阶段性收紧IPO节奏”;今年2月18日至19日,证监会召开系列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与会代表建议,严把IPO准入关。

朱克力分析称,政策方面,监管机构对涉核酸检测企业的上市申请持审慎态度,强调科创属性和可持续经营能力,提高了IVD企业的上市门槛。市场环境方面,因前期疫情结束后的业绩难以为继,IVD企业的业绩增长面临巨大挑战。行业共性问题方面,IVD企业需要加强研发创新,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以增强市场竞争力。

潮水退去后,IVD企业除了面临着业绩大幅缩水的窘境,有的还面临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的风险,IVD一级、二级市场明显降温。

如何看待IVD企业大的发展前景?屈放认为,从长期来看IVD行业仍然具备较高的增长空间。他分析称:“首先目前我国IVD行业毛利率普遍较高,上游国产化率较低。中游在研发、制造和质控领域保持较高的利润空间。同时行业集中度不高,如在发光化学领域,国内市场份额前三家企业占有率不足15%,未来市场集中度有望再次提高。此外,未来IVD龙头企业会逐渐多元化,涉及多种细分赛道,从而降低成本,抢占市场。” 同时,他指出,伴随着集采的进一步推进和自测市场的逐渐放开,未来VID领域将继续以渠道拓展为主。

监管机构在严把市场准入关的同时,企业在上市前需要充分考虑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知名战略定位专家、福建华策品牌定位咨询创始人詹军豪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企业可以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优化股权结构、加强内部控制等方式来提高自身的治理水平和竞争力。同时,企业也需要关注政策环境和市场变化,选择合适的上市时机和地点。在上市过程中,企业需要与专业机构合作,确保IPO申请的顺利进行。

天使投资人、北京卫视财经观察员郭涛也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新冠疫情虽然给IVD企业带来了发展机遇,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过度依赖单一业务、缺乏持续创新能力等。因此,IVD企业应以此为契机,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核心竞争力,以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各种挑战。同时,政府和相关部门也应加强对IVD行业的监管,促进其健康发展。

观众预登记 展位预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