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济南3月17日电 据山东省医保局消息,3月16日,全国首单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专项集中采购在山东开标,11家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生产企业申报参加,5家企业中选,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价格由市场平均价格30多元降至9元以下,最低价7.9元/人份,平均降幅74.7%。
近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发布《关于印发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应用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抗原检测试剂纳入集中招标采购,可通过省级集中招采,不断降低检测试剂价格,减轻检测费用负担”。山东迅速行动,3月15日印发了《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专项集中采购实施方案》,3月16日山东省医保局牵头鲁晋联盟启动集采,组织企业申报开标产生中选结果。
开展新冠抗原检测试剂集中采购是服务疫情防控需要的重要举措,有助于进一步提高新冠肺炎“早发现”能力。国家药监局批准的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生产企业已到达12家,市场竞争较为充分,但零售市场价格较高。通过集采能够有效降低销售价格,减轻检测费用负担,保障检测试剂供给。山东本次专项采购工作,根据抗原检测试剂市场情况进行了规则设计:
一是多家中选,提升供应保障能力。根据申报企业数量,规则设定了相应的中选企业比例。中选企业最多可达到5家,适度竞争引导降价,多家中选保障供应。
二是限价引导,促进价格合理回归。设定了16.8元/人份的最高报价上限,并设定了1.3倍价格熔断、降幅50%不受熔断机制限制的中选条件,不唯低价是取,引导企业合理降价,避免恶性竞争。
三是动态联动,逐步降低采购价格。采购周期原则上为1年。采购周期内,中选企业在其他省份集中采购产生新的更低中选价格的,要求中选企业主动提出申请,就低及时联动,保障试剂价格保持全国最低价水平。
四是挂网交易,供需双方公开交易。抗原检测试剂集采结果产生后纳入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挂网,医疗机构和医药企业采购过程从线下走到线上,通过网上交易实现交易过程公开透明,也便于加强采购数据采集和监测监管。
五是综合配套,保障结果顺利执行。中选企业必须保证中选试剂产品及时、足量、保质供应,医疗机构最长不超过60天结算货款,减轻企业负担。强化监管,出现质量不合格、供应不及时等情况时,及时采取处置措施。
下一步,山东省医保局将立即启动中选产品挂网工作,指导医疗机构和医药企业开展网上交易。同时,督促中选企业尽快调配货源,力争以最短的时间供货到位。对于医疗机构疫情防控紧急所需、线上一时难以满足供应的,指导医疗机构线下联系生产经营企业按中选价格应急采购,以满足疫情防控需求。